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复制借鉴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2  10:55:4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复制借鉴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放管服小组办〔2020〕 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复制借鉴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关于复制借鉴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复制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加快服务型政府和智慧政务建设为主抓手,深入学习北京上海先进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全面借鉴复制,加大补强短板弱项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到2020年底,全省营商环境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1.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建立包括电子认证、电子签名、在线提交、在线审核、网上发照、电子归档在内的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企业设立登记系统与公安人口库数据共享,实现数据标准的统一和辅助审查。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开设“一网通”专区,申请人一表填报信息、一次提交数据,即可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等数据同步采集、业务同步办理、结果实时共享,营业执照、企业公章、涉税事项并联办理,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在线与执照同步办结,预约银行开户,办理单位公积金业务。

2.优化企业开办流程。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智能审批,确保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供企业一日准营套餐服务,各级政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企业登记、税务机构进驻,申请人网上申请新办企业,相关机构人员在后台网上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到政务大厅现场领取公章和营业执照,税务人员同时完成税控设备发行及发票领用,实现纳税人在提交申请后1天内领齐营业执照、公章、税控器和发票。

3.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不需领取法人一证通CA证书,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后续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等开办企业事项。

4.优化印章刻制服务。通过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刻制公章环节与申请营业执照合并办理,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刻制公章和公章备案流程再整合,通过前台“一窗受理”,后台“数据交换”,实现营业执照、公章一起发放。

5.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将原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为就业参保登记1个环节,企业可网上一步办结。

6.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受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的实效性和便利度。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税务局河北省税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提高电力接入效率

7.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推行手机APP和网站在线申报,客户可线上提交用电申请,在线查询政策、业务办理进程、电量电费、停电信息,评价服务质量,提升电费透明度及客户使用便利度。优化升级“掌上电力”APP功能,增加英文界面,增加GPS定位接电位置、上传表计(箱)安装位置照片功能,表计(箱)安装位置移至客户建筑物外墙,现场勘察不需客户在场配合。提供用地报装“不见面”服务。低压小微企业接电环节压减至申请签约、施工接电2个环节,实现客户线上办电,办电“一次都不跑”。

8.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压缩小微企业获得电力报装时间、环节及成本,前置到申请环节在线完成合同签订。将电网接入工程中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从串联前置审批改为并联同步操作,取消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外部接电工程费用。报装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由低压接入,表箱及以上工程由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实现电力接入外线投资全免费。掘路审批时间压缩至5天,供电企业责任环节时间压缩至10天内,小微企业办电全程不超过15天;小微企业外部接电工程投资为零。

9.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创新勘察设计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客户接电需求,整合典型设计、配网资源、地理信息等大数据。应用基于GIS系统的移动作业终端,精准定位用户,自动搜索电源,推行典型设计。通过GPS定位作业现场,实现电网资源数据与客户需求互联互通,压减现场勘察时间。全面推行带电作业,按客户需求排定送(停)电计划,缩短工程实施时间。通过供电服务指挥平台监控外电源工程实施进度,开展超期预警、限时办结,实现外电源工程闭环管理。

10.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实行“客户经理+项目经理”双经理负责制,客户经理负责项目整体协调推进,项目经理负责外线工程建设,实现“受理业务、施工准备、工程实施、计划排定”责任到人,提高协同效率及工作效率,压减客户获得电力时间。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国网河北电力、国网冀北电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

11.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整合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设立“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当事人在综合服务窗口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创新业务办理方式,调整税收征管工作模式,具备办理条件的,即时受理,当日办结;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在留存相关涉税资料后,为买受人当日办理纳税申报。企业买卖房屋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时限压缩到1天。

12.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结果,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询不动产登记的自然状况信息。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安放自助查询设备,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结果。

13.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省级层面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信息平台,采用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唯一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带图作业”,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融合互通。同时实现网上申请、登记办理、网上查询、信息共享等多种功能。

14.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15.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投诉热线,专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测绘调查的投诉处理。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设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统计查询”和“法院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统计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开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同步公开“河北法院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网”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数据。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四)优化缴纳税费服务质量

    16.纳税“最多跑一次”。制定“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不低于涉税事项的80%并不断增加。

17.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推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通缴通取”,缴存单位和个人可就近自行选择网点办理。

18.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打造电子税务局,推行“财税一体化”,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财务报表数据自动转换,即时申报、“一键报税”。推出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功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发票配送,实现365天24小时不间断领用发票。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国家税务局河北省税务局、省住建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五)打造跨境贸易便利化流程

19.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交通运输部门和地方政府通过“单一窗口”、港口电子数据交换中心等信息平台向进出口企业、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查验通知,增强通关时效的可预期性。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等相关区域。

20.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口岸收费监督管理机制,指导督促秦皇岛、唐山、沧州及石家庄机场等口岸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港口缴费和结算“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一体化管理”。

 21.口岸通关提前申报。建立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实行“提前申报”和“通关+物流并联作业”,在舱单传输后、货物抵达港区前,企业即可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货物运抵后依据风险分析实施快速验放,前推通关作业环境,缩短货物通关时间。海关对提前申报引起的进口日期修改,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

22.实行通关全流程电子化。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大幅减少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不得多于北京市),全面推广电子报关委托,实现网上申报、自助打印,在我省主要对外贸易航线实现海关与企业间材料电子化流转。

23.推行海关内部核批“一步作业”。简化和下放部分海关内部核批作业,“两步作业”减为“一步作业”。如报关单修撤、直接退运、暂时进出口货物及延期、特殊通道申报等,在通关现场完成核批,职能部门开展后续核查、不再事中干预。

24.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选择企业进行双轨制试点,在保留现行纸质单证使用的同时,增加信息电子化传递渠道,出口集装箱进港无需向港区码头提交纸质集装箱装箱单,凭电子装箱单信息即可完成出口集装箱进港业务。

25.实行口岸分类验放。在监管场所联网基础上,对进口矿产品先放行后检测;对鲜活农产品实施绿色通道即到即查,合格的快速放行;对符合条件商品的木质包装实施优先检疫、区域性集中监管等便利措施,优化监管流程。

26.实行跨境贸易大数据监管。开发应用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采集贸易链、供应链、物流链、金融链、政务链的全程数据,与省大数据中心、“单一窗口”、航运企业、海空港口、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对接,实行信息共享互用、联网核验,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便捷通关服务。同时提高风险分析能力,精准实行海关全领域风险管控。

27.优化关税征管方式。通过单一窗口依申请为企业事前提供归类先例、价格、原产地预裁定等服务;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和企业自助打印出口原产地证书、税单等凭证;推动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落地,打造企业可选择、结果可预期的纳税模式。

28.同步通关和物流作业。通过单一窗口推送包括船名航次、靠泊时间和码头名称等港航信息,便利企业提前申报、准确申报。布控查验信息发送前移,便利企业同步进行通关与物流作业,对已卸至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口货物,海关接受申报后立即将查验要求通知企业。建立集装箱“通关+物流”跟踪查询应用系统,扩充到单一窗口移动版和港务业务办理系统,便利企业查询货物到港及时进行申报,查询流程办理进度。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石家庄海关、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办、省网信办,口岸所在地市政府

(六)提高执行合同质量

29.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税务、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集中签署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各单位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覆盖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联动采取信用监督惩戒措施,在购买不动产、土地招拍挂、矿产资源开发、担任公职及公司高管,以及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投资、招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

30.推行法院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即予以登记立案,并在线生成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发送原告,原告可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门户网站设立常态化司法公开平台,向社会动态公开辖区内三级法院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结案率等信息。设立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和12368热线,向当事人公开单一案件受理、缴费、开庭日期等案件进展信息。法院微信公众号融入案件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试算工具、网上预约立案、调解指引、在线调解等功能。

31.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省高级人民法院探索统筹建设网络办案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建设“数字法庭”系统,实行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将规定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所涉诉讼流程全部纳入数据化办理平台,同时在网上平台设立“电子卷宗”,实现材料自动归集、自动归档。

32.构建诉讼服务平台。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建设供律师使用的诉讼平台,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开庭提醒、联系法官、卷宗借阅、找法问案、网上交费、证据交换等;提供立案流程指引、网上立案、诉讼费计算、诉讼费用缴纳、文书样式查询、个案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司法拍卖、在线调解等诉讼服务。诉讼服务平台入驻省政务服务平台,在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与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之间实现数据有效对接。当事人可通过政务服务公共支付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联、银行缴费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缴纳诉讼费。

牵头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办、河北银保监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七)加快建筑许可办理速度

33.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再纳入环评审批,争取国家试点后,统一免于环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基层承接能力,优化环评审批权限,做到有收有放,放管结合。

34.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实施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将防雷、消防、人防、光纤到户、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卫生、水务、抗震等技术审查事项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施工图全程在线数字化联合审查和出具电子施工图合格证书审查,结果各部门予以认可,不再单独出具审核备案手续,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

35.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行招投标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和电子化监管,实现招标投标文件电子化和网上下载提交,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推进流程标准化、过程无纸化、业务透明化、系统智能化。实行招标人告知承诺制,监管部门在过程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

36.施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办理手续,施工许可阶段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人防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政务服务办、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交通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