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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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3  15:19:5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发改(物价)局、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转发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9〕8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降费决策部署,推动各项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切实增加企业的获得感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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